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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更好地引导广西企业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水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深入分析我区2018年度社会经济状况和2019年上半年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经征求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并广泛征求其他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19年度我区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广西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1、 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基准线进行增长。
2、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1%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工资水平可相应增长,但要根据企业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
3、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企业经济效益较低或亏损时,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下线适当增长。
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适用于广西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工资指导线主要为企业工资增长的指导线和参考线。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依据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在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区间内,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企业,建议不超过基准线。
工资指导线的测算依据是什么?
工资指导线测算方法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规定,运用线性回归方程的数学模型,采取逐步回归方法选出回归方程进行测算。2019年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使用的相关数据为1999年至2018年共2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财政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区城镇从业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10个指标数据。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的统计公报。